索引号: | WF7308000-2016-008 | 发布机构: | 外冈镇 |
发文日期: | 2016年02月24日 | 主题分类: | 街镇部门预决算 |
关键词: |
2016年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部门预算及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做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企业员工投诉和纠纷调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负责本地区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及职业指导工作,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新增就业岗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指标;组织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培训指标;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创业组织和带动就业的各项指标;服务各类非正规组织,做好本镇万人、千百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镇征地项目的出劳安置、保障落实及后续管理,征地养老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镇人员的居民医保、镇保门急诊、征地养老人员医药费报销;受理新农保、城居保的管理工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业务;办理本镇机关非编人员及其他挂靠人员养老金、公积金业务。按照《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服务规范》,负责社区事务受理平台建设和公共事务受理窗口的日常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开展文明指数测评、政风行风评议,为辖区群众提供劳动就业、民政救助、医保社保、助老助残、人口管理、计划生育、拥军优属等社区服务项目和公共事务受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预算支出总额为1000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125.8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61.7万元,项目支出8864.13万元;其他财政资金预算883.34万元。部门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9989.24万元,其中:(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66.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窗口人员工资、促进就业工作等项目;(2)民政管理事务851.67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社会救助、老龄、基层政权民间组织管理等项目;(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专项补贴支出;(4)就业补助1016万元,主要用于万人千百人项目;(5)抚恤175.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伤残及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目;(6)残疾人事业446.9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救助等项目;(7)最低生活保障9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农村低保人员生活补助;(8)其他生活救助10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生活救助;(9)移民补助12.5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后扶直补及困难补助;(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4.51万元,主要用于农保、镇保发放。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1.28万元,主要用于应由单位承担的在职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8.65元,主要用于应由单位承担的在职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