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123 | 发布机构: | 外冈镇 |
发文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权利义务公告书-2025年008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文书送达公告
林国强、顾成渝 :
经查,嘉定区恒荣路589弄116-7号存在违法建筑,本机关于2025年9月2日、9月3日前往上述地址直接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嘉)外府责拆决字【2025】第110032号》未成功。2025年9月20日,本机关通过邮寄方式对你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嘉)外府责拆决字【2025】第110032号》,也未成功。本机关依法制作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嘉)外府责拆决字【2025】第110032号》。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当事人。
现本机关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通告。
自发出通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告。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025 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