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102 | 发布机构: | 外冈镇 |
发文日期: | 2021年10月15日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关键词: |
《上海市技术改造申报指南》政策解读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包括技术开发、更新及创新,设备更新,新技术引进及应用等)
一、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区分所有制,投资主体和申报主体必须一致;
2、项目建设地在上海,不允许有多个建设地;
3、项目总投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1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保、建设等方面的手续已基本落实,资金到位;
5、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6、申报单位五年内不存在关停或外迁等结构调整计划;
7、申报项目需纳入“上海市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
(http://ytb.tjj.sh.gov.cn/bjstat_web/login.do)。
6、申报单位五年内不存在关停或外迁等结构调整计划。
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标明是否含税)
2、企业前三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3、企业统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土地、规划、环保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与网上申报的项目名称、建设地址一致)
备案机关选择:
内资企业项目无土建——区经委
内资企业项目有土建、外资项目——区发改委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报时间
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审核”方式,项目申报系统全年开放,年内分两批次开展项目评审。截止日期后申报的项目作为次年储备项目,纳入次年项目评审计划。
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http://zxzj.sheitc.sh.gov.cn/)
→街镇初审→区县评审→市经信委(专家评审等)
→通过→公示→立项→网上确认计划任务书
若不通过(不通过的项目不允许再次申报技改项目)
二、项目验收
项目一般要求在下达资金计划后3年内完成验收。
验收基本流程:
审计申请→审计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验收申请→区经委审核→市经信委委托的第三方联系企业,沟通验收材料等验收事宜
三、专项资金支持
将按照“项目总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项目总投入指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软件、专利、试验、检测这四类软性投入。一般项目为后补助,项目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专项资金;重点项目为前补助,资金计划下达后,拨付专项资金总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50%余款。专项资金最高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解读原文: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图文解读:上海市技术改造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