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7309000-2019-003 | 发布机构: | 外冈镇 |
生效日期: | 2019年10月08日 | 文 号: | 外府发〔2019〕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外府发〔2019〕16号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外冈镇绿林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外冈镇绿林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外冈镇绿林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外冈镇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及行道树、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水平,正确评估管护作业单位工作,提高养护质量,贯彻“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精神,实施长效精细化管护,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镇绿林养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按不同等级具体要求,实行差别化考核,考核由外冈镇绿林养护工作考核组(以下简称考核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外冈镇范围内进行绿林养护的各绿化养护单位。
第二章 考核
第四条.考核分类:绿林养护分为生态公益林、道路绿化(含行道树)、公共绿地(一、三级)三大类,实行分类考核。
第五条.考核内容:1.养护质量管理方面【70分】:主要包括绿地、林地设施维护、绿地树木和地被缺失、草坪秃斑、整形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绿地卫生清扫和保洁、景观质量维护,行道树养护、生态公益林养护管理,日常养护中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及其他禁止使用的农药。2.日常巡查方面【10分】:加强养护地段日常巡查,做相关台账(养护单位年初有计划,年中有专项整治目标,年终有总结,无此项工作或不完整,扣1-2分。巡查台账详实,不完善,扣1-2分。)(1)发现在养护范围内有病、虫、草等危害及基础设施、景观小品坏损等情况,应及时整改及维护。(2)发现在养护范围内有违法占绿、毁绿、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3.安全作业方面【10分】:凡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其它事故视情节扣分。4.各类专业培训、会议【5分】:凡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5.各类检查测评【5分】:包括文明指数测评、卫生镇测评、城市网格化管理等各级开出的整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每张单子扣0.5分。
第六条.考核原则:考核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体现专业特色。考核组应该提供与考核扣分事项相关的影像资料,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签收确认。养护单位接到通知,对相应扣分事项应该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整改。
第七条.考核形式:考核由考核组组织实施,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采用百分制)。定期考核为季度考核,不定期考核指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的随机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选样为一级绿地每季全覆盖,三级绿地全年全覆盖,每季不少于总标段的1/4工程量,随机抽取。
第八条.考核时间:定期考核为每季度一次,全年四次,分别为4月上旬、6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12月上旬。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
第九条.考核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四季考核的平均分值作为年终考核得分。在市、区各级绿化考核中名列前茅(前三名)或配合各类创建活动得到荣誉的,年终考核得分酌情加分1-5分。
第三章 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条.每季度公布一次季度考核结果,年终考核结果报镇领导班子。考核分值达90分(含)以上的为优,80分(含)-89分的为良,80分以下为差。
第十一条.年终考核得分为优的,按全年养护费用的5%给予奖励,并在下一轮养护招标中优先考虑;年终考核得分为良的,不予奖惩;年终考核得分为差的,视情况按全年养护费用的5%-10%予以处罚,并在下轮养护招标中不予考虑。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养护单位中标后层层分包或转包的。
2.连续2次季度考核得分为差或年终考核得分为差的。
3.养护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农民工集体上访案件的。
4.养护单位发生一起较大的责任安全事故,或两起一般责任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行业标准认定)。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考核组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房产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详见附页)。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2019年度考核12月上旬进行,考核得分作为2019年度年终考核得分。本办法是养护合同的附件之一,在实施过程中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且本办法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考核办法由考核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