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73220002020001 | 发布机构: | 外冈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文 号: | 外府发〔2020〕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外府发〔2020〕6号关于印发《外冈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外冈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外冈镇2020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全面展现“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特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绿色理念,坚持党建引领,以科技助推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立足长效、提升实效,推进外冈镇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管理,全力以赴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为“绿动外冈”建设添砖加瓦。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一网统管,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创建工作,实现100%居住区、农村以及六大类单位分类达标。全镇干垃圾日均控制量低于56吨;湿垃圾日均分类量高于27吨(居住区、菜场湿垃圾15吨/日,餐厨垃圾12吨/日);可回收物日均量高于18吨,其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高于4吨;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持续强化源头分类。落实科学布局与精细化管理,完善不分类不收运强制分类模式,强化管执联动,持续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全镇所有居村、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效达标率95%以上。
(二)继续规范收运环节。进一步提升分类收集、运输能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车容车貌管理。认真落实湿垃圾专项收运配备,年内新增2辆新型车辆,开展夏季(7-9月)湿垃圾一日两运。优化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转运模式,配置不少于1辆色彩标识规范、符合可回收物装运标准的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
(三)不断完善设施建设。完成不少于20个村居两网融合服务网点的功能提升。完成镇级两网融合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居村可回收物的便捷交投。在有条件的集贸市场、公共机构等场所合理新增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置设施。
(四)配合推进一网统管。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活动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率,全力促进规范化、常态化的生活垃圾分类闭环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精细化管理,提升源头分类品质
进一步发挥居民区党建引领的积极作用,推进居民区源头分类精细化管理。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强化居委、物业、业委、居民协商共治,优化“一小区一方案”,根据季节性、节假日等情况因地制宜调整投放时间或增设误时投放点,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的“温度”和“深度”,满足个性化、差别化、精准化需求,提升居民区源头分类品质。(牵头单位:党群办-组织、党建服务中心)聚焦农村地区源头分类投放质量,创新农户、租住人员等的约束奖惩手段,整合各方力量破解农村地区乱扔乱投、分类执法监督难等瓶颈难题,依托“老大人”等提升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自治共治能力,补齐源头分类短板。(牵头单位:民政办、社区办)推动落实党政机关、学校(包括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医院、商场、菜场、饭店、沿街商铺、工厂等各类单位源头分类工作,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与行业主管责任,加强行业指导与执法监督,促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办公室、三产办、经发办、教委、卫计办、市场所、城管中队)
(二)奖惩相结合,压实物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做好本镇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强化激励奖惩机制,压实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主体责任。一是引导业主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物业管理《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并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更新、驳运管理服务、辅助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合同条款中未包含上述内容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形成可持续长效管理模式。二是在40%以上居民区试点推行物业保洁员“一岗双责”制度,发挥垃圾厢房管理员等在源头分类守箱、指导、管理作用。三是加大日常保洁管理,按照居民生活垃圾投放需求适度调整垃圾桶设置数量及位置,合理安排保洁作业驳运时间和频率,加强定时定点投放点、垃圾厢房保洁管理,防止垃圾桶满溢、散落垃圾包等问题,提升居民感受度与满意度。四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行业监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定期进行通报,并将督查结果与镇市容办下拨的物业公司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挂钩,探索建立长效考核制度。(牵头单位:房管所)
(三)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持续发挥志愿服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镇、居村(单位)、楼道(村民小组、车间)三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队伍管理、考评激励、教育培训等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有序开展。(牵头单位:文明办)二是优化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正向激励措施,开展志愿服务时间换积分服务等活动,激励和引导各类群体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人群结构。(牵头单位:文明办)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用好在职党员社区双报到制度,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守箱、巡查行动,提高在职党员对社区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等作用。(牵头单位:党群办-组织、党建服务中心)
(四)落实应收尽收,提升两网融合体系效能
积极推进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完成镇级两网融合中转站的建设,并在年内投入正常使用,完成不少于20个两网融合服务点的资源整合以及品质提升,将流动点逐步改造提升为标准点、示范点,推进落实服务点专人负责、服务完善,提升两网融合点、中转站规范化建设与服务水平,实现镇内可回收物交投便捷、中转顺畅。落实低价值可回收物源头分类收运,加强与市城投环境集团公司的合作,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切实将低价值可回收物做到应收尽收,逐步实现可回收物统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科学化。(牵头单位:市容办)
(五)加强执法监督,健全管执联动机制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治理力度,严格落实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逐步将垃圾分类违法情况从教育引导为主转变为教育引导与监管惩戒并重,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一是坚决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制度,结合每日垃圾清运作业,坚持对各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分类品质进行审核,规范分类收集运输行为,倒逼居村、单位等做好源头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市容办)二是强化源头分类投放环节的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单位、医院、餐饮企业、超市、居住区等进行分类别、有计划、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大拒不履行分类义务、影响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的少数人群和部分单位的执法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实施处罚,督促单位和个人自觉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城管中队)三是加大对旅馆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一次性物品提供和使用情况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市场所)四是依托城运系统前端发现平台,加强各环节信息互通,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增强执法管理合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精准化。(牵头单位:市容办、城管中队、联勤中心)
(六)坚持多策并举,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按照上海市推动源头减量工作要求及《条例》规定,对湿垃圾日均产量达到10桶以上的集贸市场,根据区商务委等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推动应用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置设施,并加大力度推进湿垃圾的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三产办)全面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宾馆、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实施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办公室、市场所)
(七)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全程分类一网统管
以“城市大脑”为抓手,用好“互联网+”平台,将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纳入“一网统管”范畴,配合做好基础数据库打造、前中末三个环节监管以及工作联动构建闭环,使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迈入精细化管理与高质量发展。一是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平台的源头分类、中端转运等基础数据收集,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牵头单位:市容办)二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智能监控在垃圾分类前、中、末端的监督管理作用,运用好网格化监控资源平台,提升分类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市容办、联勤中心)三是做好“城管通”“爱嘉”手机工作终端的应用,主动对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多方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每周村居自查、每月部门检查、每季度联合督查、每半年评比考核,实现前端分类实效常态化管理,形成发现、移送、处置工作闭环。(牵头单位:市容办、联勤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持续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各村居、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整合资源,强化条线联合和上下联动,加大日常检查、难点协调和重点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配齐配足工作人员,明确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专职管理员,有效推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质增效。各机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管行业管垃圾分类”的要求,积极主动作为,抓好本部门工作条线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切实承担好推进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职责。镇市容办要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建立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容办)
(二)持续加强社会宣传,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广泛开展多层面、多形式、多主体的社会宣传动员,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覆盖、见实效。一是宣传对象再细化。加强对在学校(包括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医院、公路道口、公交站点、沿街商铺、居民区、农村等人员密集流动区域精准宣传,提升租户、职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的垃圾分类意识,倡导来沪来嘉人员依法参与垃圾分类。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宣讲员队伍、志愿者队伍、“老大人”队伍的作用,让垃圾分类立法宣传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二是宣传内容再充实。坚持“典型引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好垃圾分类公益性宣传,树立成功典型样板,强化正面宣传;建立单位、个人不分类将承担法律惩罚的鲜明舆论导向,适度曝光反面典型,促进重点群体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三是宣传载体再丰富。发挥党建引领、群团组织、民非组织等推动作用,创新宣传形式与载体,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动员活动,提升垃圾分类宣传的互动性、系统性、连贯性,培养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四是引入社会监督,邀请社会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落实,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党群办-宣传、文明办)
(三)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形成坚实的工作基础
畅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管理工作运行保障。一是落实会议制度,镇级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生活垃圾分类阶段工作推进会,有效推动各项工作;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例会,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居(村)委每1-2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充分调动村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落实督查制度,严格对标示范创建细则要求,优化巡查制度、创新技术手段,分片分组,加强督查力度和效果,及时发现并通报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问题,督促相关村居、单位落实整改,并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居、单位进行约谈。三是落实通报制度,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进度,定期将工作进展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各村居每月向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垃圾分类信息,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各村居垃圾分类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四是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