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73180002021001 | 发布机构: | 外冈镇 |
生效日期: | 2021年03月19日 | 文 号: | 外府发〔2021〕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外府发〔2021〕2号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2021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2021年嘉定区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镇教委、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本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镇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镇域内各中小学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具体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本镇指定登记点审验。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镇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镇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1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据镇域内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或积分办法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本镇公办园就读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和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4月23日前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 入学信息登记时须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须携带: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等。
2.居住地为外冈镇,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须携带:户口簿、《回执》、相应的房地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等。
3.外冈镇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须携带:父母及幼儿集体户口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等。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必须携带材料:
(1)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2)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清单或在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外冈镇辖区内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其他材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为外冈镇公办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为外冈镇公办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21年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具体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外冈中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外冈中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1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外冈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外冈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街镇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5月23日,中学对本市户籍及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中学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中学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中学不得接受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四、其他事项
1.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镇级网站、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及时向社会、家长公开各种招生政策、意见和方案的宣传工作,确保公开透明,减少矛盾产生。
2.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请关注各民办学校招生的网上信息。
3.外冈镇教委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额情况,按照《2021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积分试行管理办法》,视积分分值高低,统筹安排,依次录取随迁子女就读。
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5.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39106673(外冈镇教委)
监督电话:39106656
附件:1.2021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2021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
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3.2021年外冈镇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点一览表
附件1:
2021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3月19日 | 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具体工作事项(包括公办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简章等)。 |
3月20日起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3月25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2日-13日 | 1.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
4月8日- 23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学生照片。 |
4月23日 | 1.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
4月26日-30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
5月6日- 8日 |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5月15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20日起 |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
5月23日 | 公办初中学生验证。 |
5月30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6月底 | 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
8月10日 | 1.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附件2:
2021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恒飞路711号)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并获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到镇教委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幼升小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小升初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二、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的《回执》(申请截止日同上)、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到镇教委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本镇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四、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回执》(截止日期为4月13日),选择到本镇就读初中的,应按照嘉定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到本镇就读申请,并且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本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五、在信息登记或核对时,家长应主动出示《回执》,由工作人员验审。
六、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七、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本区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外冈镇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入学细则请关注“嘉定教育”官方平台。
八、联系方式
外冈教委: 39106673
外冈小学: 59587304
望新小学: 59937536
外冈中学: 39106448
附件3:
2021年外冈镇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点一览表
街 镇 | 登记点 | 登记点地址 | 登记日期 | 登记时间 | 联系电话 |
外冈镇 | 外冈小学 | 外冈镇外青松公路218号 | 4月10日 | 8:30-11:30 13:00-16:30 | 59587304 |
4月17日 | 8:30-11:30 13:00-16:30 | ||||
望新小学 | 外冈镇望安路741号 | 4月10日 | 8:30-11:30 13:00-16:30 | 59937536 | |
4月17日 | 8:30-11:30 13:00-16:30 | ||||
外冈镇教委 | 外冈镇瞿门路518号 | 4月8日— 4月23日(双休日除外) | 8:30-11:30 13:00-16:30 | 39106673 |
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