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7313000-2017-001 | 发布机构: | 外冈镇 |
生效日期: | 2017年08月17日 | 文 号: | 外府发[2017]1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外府发[2017]14号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镇残联《关于召开外冈镇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委,社会福利企业:
镇残联拟定的《关于召开外冈镇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关于召开外冈镇残疾人联合会
第四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意见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关于“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的精神,外冈镇残疾人联合会至2017年将任期届满。按照区残联关于召开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全镇残疾人事业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制定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新一届残联领导机构和镇残疾人专门协会领导机构,加强基层残联的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基本原则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2.按照民主程序,认真推选好代表;
3.根据事业需要,选配好领导人选。
三、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残联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残联主席团委员;
3.选举产生新一届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4.聘请新一届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
5.推举新一届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6.选举产生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委员;
7.选举产生出席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大会代表
镇残联代表大会的残疾人代表必须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有关部门代表和区属、双管单位代表,与代表所在部门协商产生;代表的产生要充分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要注意推选女性代表。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3.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迫切需求,在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
4.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5.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二)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为103名,其中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75名,占代表总数72.82%;镇有关部门领导、残疾人工作者28名,占代表总数的27.18%。
五、机构人选
镇残联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席团主席由分管残联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副主席由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兼任,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由负责残联工作的民政负责人担任,理事长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副理事长设2名,由残联专职干部、优秀残疾人代表担任,其中1名副理事长为专职。镇主席团委员15人,执行理事会成员、残联专职干部、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及优秀残疾人骨干应为委员候选人。主席团委员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候选人名单,需事前征求上级残联意见,同时报镇党委批准后方可提交大会选举,选举后由镇政府任命,并报区残联备案。同时聘请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
六、选举时间
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七、组织筹备
为加强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代表大会筹备小组,认真制定好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积极做好代表大会召开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以本次换届选举为契机,及时调整充实镇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八、注意事项
1.做好必要的思想动员和社会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召开镇残疾人代表大会是残疾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发动广大残疾人为选举新一届残联领导机构、确定今后五年的目标和任务、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而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2.充分做好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出席代表大会代表及各专门协会主席、委员的推选工作,使各类残疾人都有自己的代表,体现残疾人代表的广泛性。
3.召开代表大会期间,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大会议程有序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体现绝大多数残疾人的意愿。
附件:外冈镇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外冈镇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编号 | 单位 | 代表名额 | 代表总数 | |
残疾人(含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 | 健全人 | |||
1 | 冈峰村 | 4 | 4 | |
2 | 周泾村 | 3 | 3 | |
3 | 管家村 | 4 | 1 | 5 |
4 | 外冈村 | 4 | 1 | 5 |
5 | 北龚村 | 4 | 4 | |
6 | 大陆村 | 6 | 1 | 7 |
7 | 徐秦村 | 3 | 1 | 4 |
8 | 巨门村 | 2 | 2 | |
9 | 甘柏村 | 4 | 1 | 5 |
10 | 葛隆村 | 7 | 2 | 9 |
11 | 望新村 | 4 | 4 | |
12 | 杨甸村 | 1 | 1 | 2 |
13 | 长泾村 | 5 | 1 | 6 |
14 | 陈周村 | 3 | 1 | 4 |
15 | 马门村 | 6 | 1 | 7 |
16 | 施晋村 | 2 | 1 | 3 |
17 | 泉泾村 | 3 | 1 | 4 |
18 | 中泾村 | 2 | 1 | 3 |
19 | 古塘村 | 4 | 4 | |
20 | 杏花社区 | 2 | 1 | 3 |
21 | 新苑社区 | 2 | 1 | 3 |
22 | 其他相关单位(部门) | 12 | 12 | |
合计 | 75 | 28 | 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