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79 发布机构: 外冈镇
生效日期: 2018年01月30日 文 号: 外委〔2018〕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外委〔2018〕7号

中共外冈镇委员会 外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外冈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镇属公司、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单位:

    《关于外冈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委、镇属公司、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单位结合辖区实际,全面加强和改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创新,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中共嘉定区外冈镇委员会

                                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关于外冈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发布实施,是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为安全生产发文,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和制度建设,紧紧围绕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时间表路线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实施办法,制定了一系列推进本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7〕21号)和《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嘉定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委发〔2017〕19号),不断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指导思想,明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任务,确保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细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为抓手,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级为根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着力堵塞监管漏洞,着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相融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紧紧围绕本镇“新型城镇化,产业高端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思路,提供良好的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本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控制在0.042以下,比2015年下降22.2%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63以下,比2015年下降12.8%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45以下;职业病危害接触人员职业病发病率控制下3.75/10万以下。

火灾:10万人(按常住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9以下;

建筑施工:亿元建筑业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比2015年下降30%

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率控制在0.38以下;

农业机械: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

职业健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

   到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规政策制度基本完善。本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防范,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逐渐形成。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外冈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坚守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形成全镇上下,权责明确、整体有序的安全监管责任网。加强对安全发展的领导和监督,严格落实我镇《关于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细化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报告内容,把推进区域安全发展、补齐城市安全短板纳入综合督查内容,两委班子会议要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安全发展重大问题,协调部署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四)明晰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管合法谁就管非法”以及“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按照分级监管模式,通过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形式,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根据各部门“三定”职责规定,在各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基础上,编制安全生产职责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任务清单,为压实责任、加强考核、照单问责、尽职免责提供基础和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的执法监督、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直接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责任,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妥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把安全生产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不断增强企业法治意识,明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六到位”。督促企业增强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考察。镇安全生产监察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履职尽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题询问。在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政协委员人选协商提名和党代表推荐提名工作中,对负有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有关人选,要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列入考察内容。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联系群众优势,鼓励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动员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监督举报。

   (八)健全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报告制度,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范围,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工作业绩作为考量指标之一。对在加强安全监管、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市级评比表彰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九)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履职不力或事故控制不力的有关村(居)、镇属公司、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的提醒、警示、告诫性约见谈话。严格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十)强化安委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大安全”理念为核心,切实发挥镇安委会平台作用,优化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体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凝聚共识,分工协作,互通信息,联合执法,不留监管盲区,形成部门联动、多元共治的安全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工作职责,从加强综合协调、明确监管职能界面、加强机制建设、增强监管效能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各类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一)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各单位、各部门和重点企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火灾、化学品泄露、工伤及人员踩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防汛防台、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促进企业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建立装备物资台账,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现质的提升。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和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类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和内容要求,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搞好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科学评估、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十二)完善安全投入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投入保障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和审计监督,保障安全生产财政投入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用于匹配安全生产的公共需要,扶持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扩大安全生产培训等项目。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坚决从严治安,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基本原则,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环境

   (十三)规范和加强监管执法。实行行业主管与属地监管并重、以分级属地监管为基础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对象、重点、频次、事项等,落实检查率、整改率、处罚率统计分析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以“四不放过”为基本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的主体责任。以检查率、整改率为抓手,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察,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十四)强化执法监督和保障。健全监管执法保障机制。安全监管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政风行风建设,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规范评价和互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协助上级部门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十六)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新建、改扩建高危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审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十七)健全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分行业领域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督促企业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并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八)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十九)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产业精准转型,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规划布局,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重点执法等措施,推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高危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关闭退出。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一律不予许可。

   (二十)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政府民生工程以及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落实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

   四、坚持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多元共治”安全理念,增强安全生产大局意识

   (二十一)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工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中介帮扶、奖惩制约等手段,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托上海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在强化安全生产数据共享机制基础上,归集整合和共享应用“一企一档”信用信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以及本市“三清单”制度等,落实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分级判定、归集、共享、应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加深对企业失信信息的采集,增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失信的成本,促使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十二)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第三方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继续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组织安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和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并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二十三)推进安全宣教阵地建设。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公益活动。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流程,切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理论与操作水平。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

   (二十四)强化安全科技支撑。推进重点危化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增强防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主动性,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预警能力和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对事故调查取证、原因分析等方面都能起到技术支撑作用。 

(二十五)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

   (二十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建立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安全生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认证。

   (二十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周”“道路交通安全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深化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广大企业、市民知法、懂法、守法。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积极培育“三不伤害”理念。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多媒体宣传、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把握主动权。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基层一线典型事迹。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参与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市民用好各类服务、举报热线,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城市安全。

 

   附件:本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本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重点任务清单

分类

具体任务

主任责任部门

时  间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实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党政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考核。

镇组织科、镇安监所

2018年底

2.编制安全生产职责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任务清单。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8年底

3.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财政所、镇安监所

常态

4.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安全准入标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

镇安委会

2018年底

5.健全安全责任考核机制。

镇安监所会同有关部门

2018年底

6.制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相关规定。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8年底

7.充分发挥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镇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底

8.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考核会商机制。

镇安监所、外冈派出所、交警五大队、外冈市场监管所等

2017年底

9.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镇政府办公室、镇安监所

2018年底

 

 

 

 

分类

具体任务

主任责任部门

时  间

 

 

 

 

二、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环境

10.安全监管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镇安监所、镇法制办

常态

11.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

各专项监管部门

2018年底

12.建立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定期化、常态化机制。

各专项监管部门

2018年底

13.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镇安监所、外冈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

2017年底

14.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和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举报机制、信息管理机制、风险应急准备。

各专项监管部门

2018年底

15.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

镇经发办、镇安监所、镇土地所

2018年底

16.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镇经发办、镇安监所、镇土地所

2018年底

 

 

 

 

 

 

 

 

 

 

 

 

分类

具体任务

主任责任部门

时  间

三、增强安全生产大局意识

17.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镇安监所会同有关部门

2018年底

18.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措施。

镇安监所

2018年底

19.推进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镇安监所会同有关部门

2020年底

20.强化安全科技支撑。

镇经发办、镇安监所

2020年底

21.健全以及救援管理体制。

镇政府办公室、镇安监所等有关部门

常态

22.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

镇安监所会同有关部门

2018年底

23.把“七进”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单位、安全标准化、安全社区、平安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以及“安康杯”竟赛等工作中。

镇组织科、镇宣传办、镇安监所、镇综治办、镇总工会、镇团委等有关部门

2018年底

24.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基层一线典型事迹。

镇宣传办、镇文体中心、镇安监所等有关部门

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