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85 | 发布机构: | 外冈镇 |
生效日期: | 2018年03月19日 | 文 号: | 外府发[2018]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外府发[2018]5号2018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2018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市教委《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和《2018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外冈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本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教委、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镇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编班时,班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六年级新生入学编班时,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公办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18年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报名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镇教委安排的集中登记点进行审验。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本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本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镇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18年外冈镇“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本镇公办幼儿园就读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本镇看护点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在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镇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4月23日前,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的重要依据。所有登记点及时告知家长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4月8日前,镇教委、幼儿园、小学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9日-5月20日为外冈镇公办小学验证日。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6月2日-6月3日为外冈镇公办小学验证日。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五)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3月16日,镇教委、学校通过网站公布、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0日-3月31日,本镇公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学校“校园开放日”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
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经现就读小学在2018年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外区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外冈中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非本镇的区内户籍的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外冈中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外冈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8月10日前,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镇申请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本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6月2日-6月3日,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初中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五)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3月16日,镇教委、学校应通过网站公布、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申请就读所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0日-3月31日,本镇公办初中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
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初中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学校完成六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镇级网站、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及时向社会、家长公开各种招生政策、意见和方案的宣传工作,确保公开透明,减少矛盾产生。
2、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予接收入学。
3、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请关注各民办学校招生的网上信息。
4、外冈镇教委根据中小学学额情况,按照《2018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积分试行管理办法》,视积分分值高低,统筹安排,依次录取随迁子女就读。
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6、咨询电话:39106673(教委);监督电话:39106656(信访)。
附件:
1.2018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2018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3.外冈镇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点一览表
附件1
2018年外冈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3月10日- 31日 |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
3月16日 | 公布本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
3月18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2日-13日 | 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
4月13日 |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 |
4月8日- 23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学生照片。 |
4月26日-5月3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报名公办小学(5月3日截止) |
5月19日-20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6月2日-3日 | 1.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2.公办初中报名验证工作。 |
8月10日 | 1.受理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 |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 |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附件2
2018年外冈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18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18〕10号),为落实居住在外冈镇的本市户籍适龄学生办理义务教育登记入学工作,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办理居住登记申请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瞿门路518号)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并获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认定截止日,幼升小为4月23日,小升初为4月13日。
二、提出就读申请
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划定校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一年级新生)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预防接种证原件
学籍证明或离园证明
三、安排就读
外冈镇教委根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原则上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的,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校区归口入学;居住地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的,根据其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四、联系方式
外冈镇教委:联系电话为39106673
外冈小学:联系电话为59587304
望新小学:联系电话为59938239
外冈中学:联系电话为39106448
附件3:
外冈镇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点一览表
街 镇 | 登记点 | 登记点地址 | 登记日期 | 登记时间 | 联系电话 |
外冈镇 | 外冈小学 | 外冈镇外青松公路218号 | 4月14日 | 8:30-11:30 13:00-16:30 | 59587304 |
4月18日 | 13:00-16:30 | ||||
4月23日 | 8:30-11:30 13:00-16:30 | ||||
望新小学 | 外冈镇望安路741号 | 4月14日 | 8:30-11:30 13:00-16:30 | 59938239 | |
4月18日 | 13:00-16:30 | ||||
4月23日 | 8:30-11:30 13:00-16:30 | ||||
外冈镇教委 | 外冈镇瞿门路518号 | 4月8日— 4月23日 | 8:30-11:30 13:00-16:30 (双休日除外) | 39106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