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7306000-2018-001 发布机构: 外冈镇
生效日期: 2018年09月15日 文 号: 外府发[2018]1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外府发[2018]14号

关于印发《外冈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经研究同意,现将《外冈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5日

 

 

 

 

 

 

 


 

外冈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1号),上海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环保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务[2017]643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17]714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外冈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快速有序推进,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奖惩与精准补贴机制,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实现灌溉设施管护全覆盖,逐步形成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

(二)实施原则

一是不增加农民负担。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以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是长效管理成本全覆盖。农业水价主要考虑弥补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成本,农业水价成本主要包括: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费用、人工费用和灌溉电费等。三是属地化运行管理。由村委会、新然农业公司协调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户等农业用水单位和个人,负责灌溉设施日常运行。四是市场化维修养护。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专业队伍开展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双控考核、双策驱动、双化模式、双降目标”的试点工作思路,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通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激励政策驱动,采取日常运行属地化和维修养护市场化等模式,实现降低农业用水量和设施管护成本,建立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副镇长为组长,农业服务中心、水务所、土地所、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实施外冈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开展灌区基本情况调查。主要以灌区为单位调查每个灌区全灌水周期的用电量和用水量、灌区控制面积、种植作物类型(水田、菜田、果园、林地等)、调查当前灌溉设施运行管护的成本、资金筹措方式等内容并将调查成果以镇为单位进行汇总。在整合调查成果基础上,建立一村一图一表的基础信息档案数据库,并制定相应的动态更新制度。

2、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根据上海市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本镇农业水价成本和价格核定办法、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节水考核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开展灌区实际用水量计量,积极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

3、健全运行维修养护机制。明确各级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责任,继续深化固化长效管理试点经验,以“四项制度”(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作为核心,围绕“五个一”框架(即:一套工作制度、一组管理网络图、一套管理台账、一份统计测算表和一本照片图册)要求深入推进长效管理工作,基本形成农田水利设施“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检查考核常态化”的格局,不断提升灌溉设施运行维修养护水平。

4、进行长效管理资金测算。参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对灌溉设施的运行养护和维修(包括检查、清理、维修、保养等多方面)开展维修养护资金测算。

5、完善设施管理养护台账。不断加强灌溉设施长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完善灌溉设施基本情况台账、灌溉用电用水台账、设施维修养护收支台账和管理考核台账,实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检查考核的精细化管理。

6、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水务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平时加强检查;外冈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小组,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情况作为重要指标,采用年度、季度、月度等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节水奖励依据。

三、时间节点安排

(一)前期准备(5月底前)。4月底前完成镇级层面相关政策性文件的编制,主要包括: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办法、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与农业用水考核办法等。

(二)基本情况调查(6月底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灌区基本情况调查,摸清灌区分布、设施存量、管理养护现状、维护资金筹措渠道和使用现状等。

(三)改革工作实施(7月-11月)。积极组建镇级灌溉设施维修养护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专业养护组织,实现设施养护专业化;按照镇制定的工作考核办法,及时开展考核工作;11月底前镇完成所在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自评工作并向镇级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将总结报告上报区级领导小组。

(四)总结评估(12月)。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的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安排下年度各村农业用水定额补贴。完成全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自评和总结,接受区级领导小组的考评。